办事指南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受理范围及处理办法
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对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 (二)受理对商业欺诈行为的投诉; (三)受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受理对走私贩私的举报; (五)受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 (六)受理对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投诉。
二、处理办法
(一)对消费者的举报和投诉,是否受理应及时作出答复。 受理人必须耐心细致地填写《12315举报申诉中心受理、调处情况登记》,对属该从速立案查处的举报或投诉,受理人要立即向申诉中心主任汇报,由中心派员查处。
(二)对已受理的举报和投诉,在调解或处理时间上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规定: 1、涉及鲜活农副产品的投诉在3日内调解完毕; 2、一般投诉在10日内调解完毕; 3、较复杂的需调查取证的投诉在1个月内调解完毕; 4、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 5、对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不正当竟争等重大经济违法行为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
江山消费维权网 <%ip= request.servervariables("remote_addr") if left(ip,8)="10.23.5." or ip="127.0.0.1" then%> [管理入口] <%end if%> | 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办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