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办理事项名称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三)旅游合同;(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六)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七)旅客运输合同;(八)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

1、格式条款备案申请书; 2、含有合同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3、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4、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营者应当在开始使用该格式条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样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备案.  
      违犯《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101112条的→发修改通知书→修改→审查→符合条件的→备案
    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修改→符合条件的→备案  
      拒不修改的→向社会公示

江山市解放路106号、江山市中山路

江山市工商局局市场合同科、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4023624

4023614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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