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登记

 

(1)企业/公司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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